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10.12.2014  17: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现公布2012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度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改版和更新宁夏政府法制网站,更好地发挥了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功能。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要求,凡是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宁夏政府法制网”上及时公开。2012年共在“宁夏政府法制网”发布各类政府法制信息1500多条。同时利用新闻媒体、自办刊物等形式,及时、全面地公开了有关政府信息:

  (一)利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情况

  一是通过“法制办介绍”、“办领导”、“内设机构”、“机构职能”四个专题,公开法制办工作职能,办领导个人信息、联系方式、邮箱及主管工作,介绍各职能处室的工作内容及主要负责人的信息、联系方式及邮箱,方便群众查询和咨询。

  二是加大全区政府法制工作政务公开力度,针对我区各市、县(区)法制办公室无门户网站的问题,本年度在我办的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增加“市县法制动态”专题,及时上传各市、县法制工作动态,向公众公开全区法制工作动态及情况。

  三是公开了办理的所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稿。2012年度共办结地方性法规草案11件,政府规章草案9件。收集到反馈意见300多条,扩大了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对政府立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在政务公开专栏增加“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题,公布每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动向公众公开我办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五是通过“领导讲话”专题,及时公布在2012年全区各类法制工作会议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使公众第一时间掌握全区法制工作动向、工作重心及开展情况。

  六是在“计划总结”专题,及时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历年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通过“法制要闻”、“法制动态”、“公示公告”公布全国及全区2012年法制要闻、动态,及时公告我区法制工作动向及重要公告。

  七是在门户网站链接“国家法律法规库”“宁夏法律法规库”“法律法规规章系统”,对数据库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方便公众全面查询2012年各类法律法规。

  八是通过“公共服务”栏目提供“行政执法证件查询”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查询”功能,公众可通过证件信息进行查询,如姓名、证件号等查询证件的真伪及年检情况。

  九是结合自治区“两区”建设工作,启动了地方性法规规章译审工作,将与我区投资政策紧密相关的33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翻译成英文,编辑出版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涉外法规规章选编》。

  (二)通过举办论证会、案卷评查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有关政府信息的主要情况。

  一是在立法工作中,采取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先后开展立法调研150余次,召开立法座谈会80余(场)次,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二是在行政执法监督中,改变过去自查自评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模式,抽调了区直部门部分工作人员,召开案卷评查会,对随机抽取的22个部门的132卷行政许可案卷、86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为期两天的集中评查。

  三是在行政复议中,通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依法公开审理了张丽萍不服中卫市人民政府撤销其林权证的行政复议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情况

  我们继续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合作,2012年度共制作播出了11期《法治政府》电视专题宣传节目。加强与宁夏日报社、法制日报宁夏记者站等新闻媒体的协作,刊发了《2011年度宁夏政府法制工作综述》等政府法制信息。进一步提高了我区政府法制工作的影响力,营造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利用自办刊物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情况。

  我们通过《法治政府》杂志、《宁夏政府法制》简报这两个自办刊物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全年编辑出版《法治政府》刊物6期,发行2000余册;《宁夏政府法制》简报8期,发行2500余册,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

  (五)向自治区图书馆、档案馆提供政府信息的主要情况。

  我们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向自治区图书馆和档案馆提供了本机关制作和获取的、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本机关的有关文件、自办刊物和编印的法规规章汇编等材料。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度,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总体上看,我办实施《条例》情况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2013年度,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规定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切实丰富公开的内容。发挥好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进一步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丰富网站设计和内容管理,对门户网站栏目内容设置进行优化,方便公开权利人采取电子邮件或在线申请等互动方式提出申请,积极为公众获取政府法制信息提供便捷服务。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