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彭阳县林业和生态经济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
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是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系列宣传的重要节点。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法治办《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宁法治办[2016]18号)文件的安排和要求,我局在“12. 林业厅

贺兰县积极开展12.4普法宣传月活动
为纪念普法开展30周年,扎实做好“12.4”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贺兰县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宣传、宪法宣誓、“法律六进”和业务培训等形式,积极开展“12. 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