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利用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了自治区三部规章及一个意见

02.03.2015  12:52

近期,贺兰县召开第32次政府常务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政府令第7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政府令第7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政府令第7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宁政发〔2015〕11号)。会议要求,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学习“三部规章”和一个意见,全面掌握“三部规章”和一个意见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由分管副县长牵头,县法制办、政府办负责,及时安排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并根据区市“三部规章”和一个意见的实施方案,制定贺兰县的实施方案,以实施“三部规章”和一个意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