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三部规章实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02.03.2015  15:19

  3月1日起,我区建设法治政府的“三部规章”,即:《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行政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开始正式实施,这也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我区率先在全国各省区一次性集中出台“三部规章”。

  在“三部规章”启动仪式上,自治区政府为有效保障“三部规章”的落实,向全区各级政府以及部门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考评办法》、《关于建立政府及其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的讨论稿,以征求意见建议。记者了解到,“三部规章”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提高我区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中,《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设置了多级指标,包括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政府职能、行政执法、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行政监督、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依法行政组织保障8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同时,《指标体系》通过考核机关结合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对各项指标所占分值的核算,结合社会公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测评,综合评定出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际状况和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而《行政程序规定》重点规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方面的内容。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分别规定行政职权的划分原则、争议处理、管辖、回避等内容。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分别规定执法程序的启动、调查取证、决定的作出及有关期限、期间和执法决定的送达等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则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主体和范围;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明确听取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各界意见的方式,实行专家论证制度,完善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实行集体讨论制度,以及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