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采取五项措施严查餐饮油烟污染行为

20.06.2017  14:51

近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全区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在2016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成果基础上,采取五项措施推进油烟污染治理,严查油烟污染行为。 一是 严查新、改、扩建餐饮服务场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 制度 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未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建设。 二是 严查新、改、扩建餐饮服务场所严格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营。 三是 严查现有餐饮服务场所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进行生产经营情况,未取得的要求限期补办排污许可证,逾期未办的,依法进行处罚。 四是 严查现有餐饮服务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情况,未安装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或未在营业期间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的,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 五是 主动配合辖区城市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露天烧烤行业的环境监管。确保城市环境整洁有序,为居民群众创建宜居幸福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