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颁发首批火电企业排污许可证

19.06.2017  14:37

宁夏环境保护厅为企业颁发排污许可证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杨兆莲)6月16日,宁夏环保厅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举行我区首批火电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仪式,向6家火电(自备电厂)企业发放了全国统一编码管理的排污许可证,此举标志着宁夏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工作进一步全面规范开展。据悉,今年6月底前,我区首批应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火电(自备电厂)、造纸行业企业共51家,目前,由自治区环保厅核发的28家火电企业已核发6家;其他由各市核发的23家也在陆续审核发放中。

政务大厅工作人员为排污许可证盖章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针对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有利于全面落实排污者主体责任,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自治区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提出了宁夏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全区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划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

据了解,宁夏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将分三步走: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全区已建成投运的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2017年年底前,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的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到2020年,完成覆盖全区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的“一证式”管理。

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