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昨发放首批排污许可证

20.06.2017  14:51

6月16日,自治区环保厅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向首批28家火电(自备电厂)企业中的6家发放了全国统一编码管理的排污许可证,通过排污企业的这张“身份证”,环境监管将更加清晰、明确。

据了解,今年6月底前,宁夏首批应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火电(自备电厂)、造纸行业企业共51家,目前,由环保厅核发的28家火电企业已核发6家;其他由各市核发的23家也在陆续审核发放中。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针对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有利于落实排污者主体责任,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按照自治区政府印发的《自治区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我区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将分三步走: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全区已建成投运的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2017年年底前,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到2020年,完成覆盖全区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的“一证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