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全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在全区市、县(市、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任高民
(2009年6月5日)
这次全区市、县(市、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以来,全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任务和措施。会上,各位主任介绍了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对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讲得都很好。可以讲,这次会议是一次经验交流会,是一次研究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专题会,也是一次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动员会。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的基本情况
自去年5月份国务院颁布《决定》以来,全区政府法制系统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为契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完善制度,强化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去年8月份,自治区政府召开了“全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就贯彻实施国务院《决定》,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作了专门部署。10月份,我办组织召开了“全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集中学习、辅导了国务院《决定》的主要内容,讨论、修改了我区的贯彻意见。11月份,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作出了全面部署。今年5月份,自治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对国务院《决定》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全区各市、县(市、区)均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吴忠市、盐池县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本地区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办对自治区34个部门效能目标管理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对全区贯彻落实《纲要》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4个市、县(市、区)建立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盐池县加大了对依法行政的考核力度,将依法行政纳入对乡镇工作的综合考核评比范围。同时,全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面、系统地宣传了我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通过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我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推进依法行政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各市、县(市、区)初步形成了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所有市、县(市、区)已全部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和公开发布制度;5个设区的市、19个市、县(市、区)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一年多来,全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共审核规范性文件380多件,备案300余件,并对71件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违法规定减免税措施和设定行政收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不按规定时间和形式报备等问题进行了纠正。通过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合法性审查和事后备案监督工作,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我办对自治区43个部门现行执行的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对各部门报送的686项行政许可和408项非行政许可进行了统一审核。我办参与组建、启动了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对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审核确认,选调了工作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工作,设置了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主任和首席代表各1人,对各“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全区19个市、县(市、区)设立了行政中心或政务大厅,实行了“一站式”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根据自治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我们对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中的41个自治区部门的“三定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了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的培训内容和考核制度,将国务院《决定》纳入了培训的主要内容,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19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2096人,核发行政执法证件3387个。我办在指导银川、石嘴山、盐池、平罗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基础上,依法审查提请自治区政府批准在青铜峡市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大部分市、县(市、区)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纠正了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有26名行政执法人员因违法执法被追究行政责任,并将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了效能建设共性目标考核内容,确保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进一步凸显。我办提请自治区政府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和11种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编印了《行政复议工作手册》,免费发放给全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举办了5期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培训班,共培训行政复议人员1500余人。市县政府行政复议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试点单位以点带面,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的行政复议工作。国务院《决定》颁布以来,全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积极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0多件,及时化解了一大批行政争议。
我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务院《决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有的地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机制尚不健全;有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的认识不到位,对推进依法行政仍然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和文件中,缺乏明确的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措施。二是对国务院《决定》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强化;有些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联系认识不足,对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还缺乏全面深入的研究。三是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还不够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规范,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府职能的转变还未完全到位,履行法定职责缺位、越位、错位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评体系还有待于健全;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五是行政复议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基层行政复议机构力量较为薄弱,有的地方不积极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致使相当一部分行政争议的处理仍游离于法定渠道之外。六是一些地方对政府法制工作重视不够、支持不力,导致政府法制机构定位不高,机构不全,职能不清,力量薄弱;政府法制机构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一盘棋”局面还未形成,有的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缺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历史使命感,仅满足于做好日常的一些具体事务,甚至经常去完成一些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临时性任务,没有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的作用。
以上困难和问题的存在,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有些困难和问题,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才能解决,有些困难和问题,只要我们稍加努力,短期内是完全能够解决的。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抓住关键,勇于创新,重点突破,采取措施,切实改变被动局面。
二、当前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几项重点工作
今年是国务院《纲要》颁布实施的第五个年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时间已经过去一半。按照国务院《决定》和自治区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市、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中承担着综合职能的职责,政府法制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艰巨。为此,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一定要按照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推进全区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成效。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在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上见成效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前提。抓好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是政府法制机构的一项首要任务。正伟主席在今年4月份召开的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在依法行政上见成效,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重大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集体研究决定,严禁领导干部个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安排”。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建立健全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涉及政府价格管理和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重大调整、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征收和征用的补偿安置以及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公共交通、旧城区改造等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措施的出台,都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决策内容,应当提出支持性意见;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性规定的决策内容,应当根据需要提出调整的建议;对法律、法规、规章未作规定,但符合法律原则、国家政策精神、改革发展方向和本地区实际的决策内容,可以根据需要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同时,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承担起本级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工作,积极办理法律事务,加强对行政决策的监督,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完善决策纠错机制,确保各级行政机关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实际情况、符合群众的意愿。
(二)着力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在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上见成效
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政府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抓好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是政府法制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为此,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内容、程序的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法定权限,除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和依据法定授权或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外,其他单位无权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做到内容合法,不得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事项;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守法定程序,要事先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进行必要的专家论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制定机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以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未经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施行;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二是健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今年下半年,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对本地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专项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据缺失,内容相互抵触,调整对象已不存在,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不适当内容,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与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三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近年来,规范性文件不报备的现象很普遍,一些地区的规范性文件接二连三地出问题,有的是新闻媒体曝光,有的是利害关系人直接向我办反映。这说明这些地区的规范性文件监管制度、机制失灵,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应以此为鉴,要切实履行职责,要针对“有件不备、备而不审、审而不纠、纠而不改”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对发现应当报备而不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责令限期报备;对超越权限、内容违法、违反法定程序的文件,应当提请制定机关撤销、限期改正或者责令停止执行;经审查准予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真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纠必改”。
(三)着力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见成效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和经常性的管理活动,是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抓好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是政府法制工件的一项基本内容。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监督、指导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一要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凡没有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市、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拟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有关组织准备工作,力争在3年内基本完成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已经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市、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拓宽综合执法试点范围,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二要积极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本地区行政执法部门对其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汇总,对行政处罚的条件、程序、罚款幅度进行细化和量化,并对细化和量化的标准进行审查把关,做好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前期准备工作。我办将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在有关市、县(市、区)开展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试点工作。三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点,要从“清查依据、确定岗位、细化职责”转到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的落实上来。我办将组织力量起草、提请自治区政府颁布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研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如何与政府效能目标考评、与公务员考核和行风评议等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领域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的事后监督,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公开通报案卷评查结果,纠正评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
(四)着力抓好行政复议工作,在强化层级监督、解决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能力上见成效
行政复议制度是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抓好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法制机构的法定职责。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行政复议工作经验交流暨‘双先’、‘双优’表彰会议”精神,着力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一是要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专业素质。近年来,随着行政复议制度的实施,行政复议已由行政复议法实施初期以处理行政处罚争议为主,扩展到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涉及的法律关系日趋复杂,一些行政复议案件往往涉及民事、行政、经济等各种法律关系,有的还涉及中介评估机构、行政调解等行为规范,案件受理审理难度增大。目前,我区市、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现有的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具有法律专业学历的比例不高,与当前行政复议工作的需要仍有很大差距。我办拟在今年第三季度组织专门召开全区行政复议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进行案例剖析研讨,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案情分析、案件审理的能力。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改进行政复议统计报告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指导,有计划地组织行政复议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考察活动,开阔工作视野,全面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切实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通过积极受理、告知、解答、督促受理、责令受理、处理好与信访工作的关系,切实保证行政复议渠道畅通。要从实际出发,采用多种审理方式和结案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听证等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并通过调解、和解等结案方式做到案结事了。要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意见和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三是要切实做好行政复议专项检查工作。今年3月份,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关于开展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4月份,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也下发了《关于开展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对我区开展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后,各市、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要在前一阶段自查的基础上,再集中开展一次行政复议工作回头看活动,认真查找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并将自查报告于6月底前报我办。我办将在各市、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提请自治区政府组织检查组从7月份开始对各市、县(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抽查,特别是对行政复议试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行政复议专项检查不达标的行政复议机关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促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全面开展。
(五)着力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在拓展政府法制工作新领域上见成效
政务公开是政府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在推动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是当前政府法制机构的一项新的工作任务。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政府法制工作的一个抓手,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切实抓出成效。首先,要明确工作任务。去年4月份,自治区政府决定将自治区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明确规定由我办承担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最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再次明确规定了我办具体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的职责。据统计,全区现在已有50%的市、县(市、区)的政务公开工作由政府法制机构承担。已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政府法制机构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根据“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精神,建立健全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科学确定政务公开的方法和形式,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还没有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政府法制机构,也要把握机遇,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主动、参与、组织实施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努力拓展政府法制工作的新领域。我办将尽快研究起草《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其次,要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全区所有的市、县(市、区)政府都要建立、启运政务服务中心。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积极主动参与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依法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及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确认,选调优秀工作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对“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使政务服务中心成为展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良好形象、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窗口。
三、做好政府法制工作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国务院《决定》和自治区政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政府法制机构要切实承担起推进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的职责。我们一定要认清新形势,明确新任务,接受新挑战,扎扎实实地做好政府法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当前,做好政府法制工作要注意把握好以下五个问题:
一是做好政府法制工作要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目前,全区各市、县(市、区)正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科学发展观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对于政府法制工作而言,进一步解放思想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标准。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联系本地区的实际,认真研究科学发展观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牢固树立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依法行政、通过依法行政实现科学发展的法治理念,开阔工作思路,完善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的各项制度措施,对尚未建立的制度,要抓紧建立;对已经建立但需修订完善的,要尽快修订完善;对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需要清理的,要及时清理,确保以科学合理的制度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二是做好政府法制工作要与学习培训国务院《决定》和自治区政府《实施意见》紧密结合起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决定》和自治区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组织本地区每年至少举办1次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和1次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培训;协调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安排1次公务员集中学习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国务院《决定》和自治区政府《实施意见》的内容纳入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内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我办将于下半年在全区集中开展对国务院《决定》和自治区政府《实施意见》的培训活动。去年,在“全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就对有些市、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不重视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提出了批评。今年2月份,我办又专门下发了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通知,截止目前,只有10个市、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报送了政府法制信息。另外,我办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每年拿出15万元和宁夏广电总台开办了《法治政府》专题电视节目,现只有6个市、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拍摄了电视节目。报送政府法制信息、拍摄《法治政府》电视专题节目不是很难做的工作,关键的问题是我们有些政府法制机构的领导不重视,严重影响了我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开展。因此,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一定要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氛围。
三是做好政府法制工作要与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结合起来。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力以赴“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当前,政府法制机构的重要任务就是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谋化政府法制工作。为此,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同志要认清形势,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研究如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创造性地做好法制保障工作。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各类突出矛盾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要通过合理的制度设置和安排予以落实和解决,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减少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努力消除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为营造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制度优势、环境优势,不断提升我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软实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是做好政府法制工作要与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是顺利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也是引导地方领导树立正确绩效观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这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既是一个非常有利条件,又是一项艰巨任务,要做好组织协调实施方面的大量工作。我办将在下半年草拟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办法,尽快提请自治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市、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要组织完善本地区依法行政的考核制度,分解内容,量化指标,制定具体的操作规则和考核标准,抓好考核工作。我办将在各市、县(市、区)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提请自治区政府确定依法行政示范市、县,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市、县创建活动,推广经验,扎扎实实地推动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是做好政府法制工作要与加强自身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我区的政府法制工作经历了恢复和发展近20多年的历程,政府法制机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形成了一支兢兢业业、埋头苦干、不计名利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在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政府法制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素质高、业务精的政府法制队伍的目标,不断加强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使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真正成为懂政治、讲大局,熟知法律、精通业务、会协调关系、解决问题的法制工作的行家里手,使政府法制机构真正成为各级领导的“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合格顾问”。最近,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已基本结束,由于我区受机构总额的限制,我办的机构规格虽然没有升格,但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在各厅局都精简处室和人员的情况下,我办保留了6个正处级内设机构、1个正处级事业单位和所有人员编制。各市、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要以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主动向本地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汇报、多请示,争取得到领导的重视和信任;要切实加强与本地区编制、人事、组织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新要求,争取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不断加强机构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同志们,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面完成贯彻国务院《决定》和自治区政府《实施意见》的艰巨任务,需要举全区政府法制系统之力。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