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7个法规条例11月起施行

29.09.2018  20:40

  全社会参与共促文明 系统规范电梯使用

  银川7个法规条例11月起施行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姬恒飞)9月28日,记者从银川市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银川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其中,《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明确了坚持党的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各方分工负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银川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全面系统规范了电梯使用,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我市现行有效的65件地方性法规、12件法规性决定进行了清理,其中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中,有7件法规、1件法规性决定存在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形。对此,结合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将《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银川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银川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银川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定》5件地方性法规,作集中修改,调整了处罚行为、种类与幅度。

  其中,《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增加“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和“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的内容。

倡导文明风尚,促进文明行为,建设文明社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培育和践银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