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党内关爱资金办法出台

23.03.2018  19:08

  3月22日,记者从银川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组织力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切实加大党内关心关爱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银川市党内关爱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施行。

  根据《办法》,党内关爱资金主要用于对生活困难党员给予经济救助,开展党内慰问活动,激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银川市党内关爱资金由银川市委组织部负责筹集、使用和管理。党内关爱资金的筹集主要来源于党费划拨、财政拨款、党员捐款、社会捐助四个方面。《办法》明确,对符合救助帮扶和奖励补贴的人员实行定期回访、动态管理,发现有骗取资金、伪报或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回资金和停止发放奖励补贴,并根据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如何帮扶救助?

   范围: 办法》规定,党组织关系隶属银川市委直属党(工)委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党员,全市享受低保政策的党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党员,符合条件的,可给予关爱帮扶。

   标准: 党员本人发生疾病,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民政大病救助、工会医疗互助等报销后,每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以1万元为关爱起付线,1万元至2万元(不含2万元)按10%给予关爱;2万元至5万元(不含5万元)按15%给予关爱;5万元以上的按20%给予关爱。累计关爱额度不超过5万元。

  获得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特指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劳动模范荣誉等)的党员,在上述规定的应关爱资金额度上上浮50%。

   办理: 符合帮扶条件的党员,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持所属党支部开具的介绍信(包括党员身份、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证明、意外伤害的事发原因等情况)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医疗费用等相关凭证,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或市委直属党(工)委审核后,到银川市市民大厅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党内关爱资金救助。

   特殊情况: 党员配偶及与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18周岁以下)子女发生恶性肿瘤、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或因非本人过错造成意外伤害,导致二级重度残疾以上(含二级)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关爱;享受低保政策的党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党员子女考录全日制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学费补助;其他需要救助帮扶和关爱的党员,填写《银川市党内关爱资金申请表》,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或市委直属党(工)委审核后,报银川市委组织部申请办理。

银川72家律师事务所实现党组织全覆盖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姬恒飞)3月23日记者从银银川新闻网
共青团银川市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开幕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姬恒飞)3月6日,银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