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公共法律服务情况汇报

23.03.2018  18:04

金凤区公共法律服务情况汇报
      为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发展,金凤区法律服务中心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紧紧围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强化服务民生,深入开展“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整合辖区法律人才资源,积极开展“律师服务和谐金凤志愿行”活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律师在参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进一步促进法治金凤的建设。
   
      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体系
    1、着力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和服务标准。建立完善金凤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6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金凤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集律师咨询(在线服务)、司法鉴定、公证服务、特殊群体维权、法律援助受理办理、调解中心六个服务窗口为一体的“一站式”法律服务体系,为辖区两镇、五街道及辖区67个村居制作并悬挂了公共法律服务牌子,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办理流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2、建立完善“金凤区法律在线服务”网络平台。为金凤区各司法所、村(居)、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学校等场所配备耳机、摄像头等连线设施76套,建立了法律服务网络视频咨询平台,实现了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全覆盖,实现了居民足不出居就可以获得法律咨询服务。
 
      二、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1、为推动法律顾问制度的完善落实,金凤区司法局面向金凤区91家行政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情况开展了大调研,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到对法律服务需求较大的单位已自行聘请了法律顾问,所聘顾问均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解决居民的法律需求,推动法治金凤建设,金凤区司法局将依法治区经费50万元用于律师值班费用,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律师服务协议,安排律师到各镇、街道进行值班,为辖区群众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以《劳动合同法》、《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为重点,开展以案释法,进行驻点咨询,开展“送法进村居”活动。
    2、深入开展“律师服务和谐金凤志愿行”活动。动员全区律师深入街道、社区、企业、学校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志愿法律服务活动。辖区21家律所与7个镇街道及辖区各村居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书。目前,已开展了“律师服务和谐金凤志愿行”活动80余场次,参与律师168人次。
    3、积极推进“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厅、市局关于开展“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具体要求,辖区18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及2家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担任金凤区辖区67个村居的法律顾问,为各村居统一制作了公示牌,张贴公示了法律顾问照片、基本情况、服务方式等信息。目前,金凤区“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已覆盖全区,覆盖率100%,各村居也与金凤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视频在线平台已全部完成连接,值班律师可随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建立了金凤区律师法律服务微信群5个,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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