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序推进

28.03.2018  19:34

红寺堡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序推进       今年以来,红寺堡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的部署要求,坚持功能全、环境优、便民利民原则,扎实推进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一扇门、一张网、一条线“三位一体”的全天候、立体式、零距离服务模式。

    一是齐抓共管服务平台建设。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积极争取区委、政府支持,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列为2018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协调乡镇将其列为乡镇人大议案,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制定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分工方案》,推行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包成效“四定一包”责任制,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确保平台建设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前延后展三级实体平台。坚持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原则,稳步推进三级实体平台。依托法律援助中心搭建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拓展“3+X”服务,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的基础上,将公证、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服务纳入平台,增设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综治中心、调解中心和妇女儿童维权等多个机构,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依托基层司法所服务大厅布置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办事流程、工作制度,整合现有资源,实行窗口化服务。村(居)依托村门、调解室等,建立工作室,组建法律顾问团,打通“最后一公里”。

    三是内优外拓掌上网络平台。整合乡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丰富完善县级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将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办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七类业务互联网化,集合成“网上办事”专栏,入驻“红寺堡司法行政”微信门户,打造“掌上网络平台”。网络平台集查询、咨询、预约等多个功能为一体,群众可以通过手机“学法律、找律师、求法援、约公证、要调解”,让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四是上接下连热线电话平台。进一步完善律师到法援中心、法院、检察院、信访大厅值班制度,开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电话,针对律师人员少等现状,通过二维码、网络等在线服务方式,确保法律服务有人管、有处办。全面公开调解中心、公证、律师事务所等联系方式,在重点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宣传12348宁夏法网,扩大群众的知晓率、关注度和参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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