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通报3起有偿补课典型案件

06.07.2015  16:37
  银川新闻网讯  (记者  范晓儒)今年4月起,自治区教育厅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为期3年的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虽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个别教师顶风违纪进行有偿补课。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对吴忠、中卫两市查处的3起有偿补课典型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  

  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小学教师李琛私自开办有偿补习班受到处理。据了解,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小学聘用教师李琛在校外开办补习班,有9名学生参加补习。其行为违反了自治区教育厅的文件规定,吴忠市教育局勒令学校将其辞退处理,对开元小学校长进行约谈,对学校通报批评。

  中卫市宣和镇福堂小学教师崔明慧从事有偿补课被辞退。崔明慧系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福堂小学聘用代课教师,今年4月以来,按每人每月300元学费招收本村3名学生,在其家中进行有偿补课。中卫市教育局责令学校将其辞退处理,对福堂小学校长予以诫勉谈话。

  中卫市宣和镇何营小学聘用教师周秀琳从事有偿补课被处理。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何营小学聘用代课教师周秀琳,2015年招收10余名学生,按学期每生收取100元~200元不等学费,进行有偿补课。中卫市教育局责令学校对其予以辞退处理。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暑假即将到来,期间,我区将加大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公开曝光教师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把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私自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上下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