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整治有偿补课动真格 三名违纪教师被辞退

05.07.2015  18:06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丽) 今年4月,宁夏教育厅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为期3年的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活动开展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及乱收费行为得到遏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个别教师存在侥幸心理,顶风违纪进行有偿补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此进行了严肃查处。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吴忠、中卫两市查处的3起有偿补课典型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

   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小学教师李琛私自开办有偿补习班受到处理 。李琛作为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小学聘用的教师,在校外开办补习班,其中有开元小学四年级4名学生,三年级5名学生参加补习。其行为违反了自治区教育厅的文件规定,吴忠市教育局勒令学校将其辞退处理,对开元小学校长进行约谈,对学校通报批评。

   中卫市宣和镇福堂小学教师崔明慧从事有偿补课被辞退 。崔明慧系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福堂小学聘用代课教师,2015年4月以来,按每人每月300元学费招收本村3名学生,在其家中进行有偿补课。中卫市教育局责令学校将其辞退处理,对福堂小学校长予以诫勉谈话。

   中卫市宣和镇何营小学聘用教师周秀琳从事有偿补课被处理 。周秀琳系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何营小学聘用代课教师。2015年春季开学以来,招收其亲友子女、本村学生10余名,按学期每生收取100元—200元不等学费,在其家中进行有偿补课。中卫市教育局责令学校对其予以辞退处理。

  通报指出,以上3起典型案件中的当事人,身为人民教师,本应为人师表,却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禁令于不顾,顶风违纪从事有偿补课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规、行政纪律和教师职业道德,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全区的中小学校和广大中小学教师都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针对暑假这一特殊时期,加大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力度,巩固治理成果,防止有偿补课反弹,严厉查处、公开曝光教师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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