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小型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将面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06.04.2016  13:16
 

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自治区体育局、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发布《全区中小型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指导意见》,从4月1日起,我区由国家投资建设、体育部门管理经营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和公办且自主经营的中小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及课外体育活动室内所有体育设施、室外200米以上标准跑道田径场或面积达到3600平方米以上的专项体育场地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根据《指导意见》,符合开放条件的体育部门所属中小型体育场馆及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对所有健身人群开放,年开放天数一般不少于330天,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个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公办中小学校体育设施优先向青少年学生开放,同时考虑周边居民健身需求,开放一般为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每天不少于8个小时,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放学后开放。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每年将会得到一定的专项经费补贴,单个体育场馆最高可以补贴50万元。依据《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经初步统计,我区将会有42个中小型体育场馆和660个、460万平方米的学校体育设施可向社会开放,各级财政每年将补贴经费近5000万元。

指导意见》还规定,面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可采用直接管理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包管理等多种运行管理方式,要通过制定开放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健身指导工作者或志愿者,购买办理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等措施加强安全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