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部分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

07.04.2016  11:15

  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宁夏体育局、宁夏教育厅、宁夏财政厅联合印发《全区中小型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我区中小型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全面启动。

  《指导意见》中向社会开放的体育场馆设施包括,国家投资建设、体育部门管理经营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含小运动场、田径场和综合健身房);公办且自主经营的中小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及课外体育活动室内所有体育设施、室外200米以上标准跑道田径场或面积达到3600平方米以上的专项体育场地(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原因不宜开放的学校除外),一校多块的室外体育场地累加计算总面积。

  《指导意见》规定,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年开放天数一般不少于330天,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个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每天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12个小时。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调整开放时间,应提前向社会公告。学校体育设施开放一般为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每天不少于8个小时。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放学后开放,开放时段及时长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放具体项目和时间应提前向社会公告。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体育场馆对所有健身人群开放;学校体育设施优先向青少年学生开放,同时考虑周边居民健身需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开放。青少年学生和居民需持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学校,其他单位、社会团体使用学校体育设施的,应提前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经同意后方可在约定时间内开放。

  为鼓励中小型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指导意见》中规定,每年对开放单位给予专项经费补贴,主要用于体育设施设备安全维护、消耗性器材更新保养、水电气热等能源支出、卫生维护、管理人员劳务报酬、安全保卫及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等,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施维修改造等支出,不得用于债务偿还。体育部门所属中小型体育场馆按照服务成本开支,报物价部门核准后收取适当费用,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全年免费开放,所有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日免费向公众开放,助残日、建军节等特定时间向残疾人、军人等群体免费开放。公办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收费参照体育场馆标准执行。

宁夏:让职业技能培训惠及更多“三类”帮扶家庭
  新华网银川1月4日电(记者 谢建雯)记者近日从新华网
既要“面子新”又要“里子实” 大武口老旧小区改造暖民心
  “改造后,小区的路平了、灯亮了,家里暖和了,我们的心也暖和了。”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欣园小区9号楼居民孙群告诉记者。2021年,大武口区投资1.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