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行业新政实施 银川网约车、拼车有了规矩

16.06.2017  00:21
 

  网约车取得经营资格后行驶里程达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

  14日,银川市召开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政策文件新闻通气会,对《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银川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银川市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和《管理规定》)三项政策进行了解读。

  在充分借鉴北京、上海等外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5月25日起,银川市印发实施了网约车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和《管理规定》。新政明确指出了在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前提下,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明确了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等方式,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

  据了解,《实施细则》共计五章二十四条。其中,在网约车的发展上,重点是在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的许可条件上除了符合交通部第60号令的相关条件外,又增加了一些其他条件。主要体现网约车与出租车的错位发展、差异化经营、满足个性化服务的特点,并通过设置车辆排气量、轴距、购车价格等因素控制增量过大甚至无序发展的问题。此外,在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上,以交通部第60号令为依据即可。

  银川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主任谢继忠告诉记者,新政的实施,明确了对网约车的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规定,网约车取得经营资格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收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变更登记为非营运车辆。(记者 王一平)

银川市网约车投放量将根据市场决定
    ‌“目前已向银川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新华网
宁夏银川将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无偿有期制度
  新华网银川6月14日电(记者 靳赫)记者14日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