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一个细则两个办法一个方案”

14.01.2016  16:07
 

  聚焦“一个细则两个办法一个方案

  ——专访银川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全智

  银川市日前研究出台了《银川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银川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县处级干部实绩考核办法》《银川市市管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银川市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开展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简称“一个细则两个办法一个方案”)。昨日,银川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全智就“一个细则两个办法一个方案”相关情况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市委出台“一个细则两个办法一个方案”干部工作文件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 银川市委之所以出台“一个细则两个办法一个方案”,一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干部管理一系列指示精神的行动实践;二是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切实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重要举措;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成果和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对于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让人岗相适、人尽其才,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干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快推进银川开放内涵式发展。

  记者:请问银川市委出台“一个细则两个办法一个方案”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 :一是体现从严要求。针对为官不为、慵懒散拖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借鉴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做法,力求“一个细则两个办法一个方案”既符合中央、宁夏回族自治区精神又切合银川实际,通过明确目标要求,划定行为底线,强化刚性约束,强化干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突出银川特色。坚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为统领,充分考虑银川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全面梳理总结银川市实践做法经验,力求突出银川特色。三是注重配套衔接。研究制定“一个细则两个办法一个方案”过程中,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与现有政策制度密切结合,做到制度之间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形成配套完善的制度体系,既强化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又防止出现简单的制度叠加。四是注重务实管用。既提出一些明确的要求和管用的措施,便于基层抓好落实,同时又注意留出一定空间,鼓励基层结合实际加强探索。

  记者:请问市委出台“一个细则两个办法一个方案”的亮点或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 实施细则》共八章28条,重点明确了干部下的6种渠道,依据中央《若干规定》自治区《实施细则》规定的16种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基础上,结合银川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有关干部考核管理、整治为官不为等文件规定,将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情形增加到23种。《实施细则》突出问题导向,剑指为官不为、慵懒散拖等不良现象,列出负面清单进行监督管理,有利于实现优进劣退,倒逼干部不敢懈怠,激励干部奋发有为,引导干部勇于干事创业。

  《考核办法》是在银川市2008年开始实施领导班子县处级干部进行实绩考核,经多次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去年年底市委结合中央、自治区的有关精神,对2012年的实绩考核办法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出台的。此次修改完善的关键内容,突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客观、准确的考核评价,充分运用绩效考评结果,将市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到领导班子和县处级干部年度考核中。明确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定性和定量标准,对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应当评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的情形列出了干部尽职履职负面清单。

  《管理办法》明确了市管非领导职务干部的范围,规范了组织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在加强市管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上的职责以及主要管理方式。强调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市管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召回管理的对象的范围,主要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也可将其他财政供养人员纳入召回管理的范围。突出了从严管理干部全覆盖的特点。把召回管理情形设为干部尽职履职的行为底线,在强调以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规定的情形为基本召回情形的基础上,结合银川实际归纳提出“10个不”的重点召回情形。

  记者:银川市《实施细则》在中央《若干规定》、自治区《实施细则》基础上,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适用情形增加到了23种,请问具体增加了哪些适用情形?

  答: 增加的具体适用情形是不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尤其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银川市若干规定出台后,依然顶风违纪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等次,或综合得分连续两年在全市排名列后3位的,负主要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的;任职试用期满考核,不同意正式任用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试用期内受到问责处理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属于“一票否决”的工作被否决后,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正职和分管此项工作的副职,一年内未能解决存在问题,导致该项工作在次年度再次被否决的;履行职责不到位,致使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引发严重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或者对事故、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的;被召回管理后仍无明显改进的。

  记者:干部召回管理的“10个不”重点情形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答: 在干部召回管理情形中,我们以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规定的情形为基本召回情形,结合银川实际确定的“10个不”重点情形是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不依法依规办事的;不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定的;不按规定请示报告重要情况或个人重大事项的;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不积极主动研究推动工作的;不及时有效研究解决问题矛盾的;不认真及时办理职责范围内应办理事项的;不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的。同时,强调基层要根据工作需要、行业特点,积极创新载体,细化召回情形,量化认定标准,分类推进干部召回管理工作。

  召回管理的方法主要包括教育培训、跟踪管理和组织处理。在教育培训方面,注重结合召回管理对象实际情况,制定专题教育培训计划,对召回管理对象进行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明确要求教育培训期间的费用由召回管理对象本人承担,从经济方面对召回管理对象进行倒逼激励。

  在跟踪管理方面。对经过教育培训合格返岗工作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或单位党组织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被召回管理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注重培养使用在召回管理后工作态度积极、作风转变良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

  在组织处理方面。根据《银川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不服从召回管理、培训不合格或经培训合格返岗后仍不思进取、仍无明显改进、无所作为的县处级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研究予以组织处理。

  记者:请问市委组织部对抓好“一个细则两个办法一个方案”干部工作文件贯彻落实有何考虑?

  答: 制度的关键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人。相比为“”搭人梯、做嫁衣,为“”唱黑脸、动真格,会遇到动奶酪、伤和气、费周折等拦路虎,我部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负起责任,勇于直面矛盾,敢于动真碰硬,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检验组织部门在严格贯彻落实“一个细则两个办法一个方案”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二是强化落实手段。将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建立网上考评系统,实行网上考评,提高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强化监督落实。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与市纪委成立联合督导组,督促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实施细则,把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岗位。(记者 姬恒飞)

 

  来源: 银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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