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环保召开2017年第一次联席会议加强与公安机关执法协作
为建立健全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切实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打击力度,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银川市公安局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召开2017年第一次执法联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环境监察支队队长王惠娟、相关大队、科室负责人及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全体干警。
会上,首先重点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依法明确了污染环境罪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宽严并济刑事政策的具体运用以及特殊时期的污染环境从重处罚等内容,强调环境执法人员要将“两高”司法解释化为今后日常执法的利器。其次,环保公安大队结合近年来移送的适用行政拘留的典型环保案例,就容易发生的涉刑案件做了简要分析,并移交了一批塑料加工作坊和豆腐加工坊涉嫌非法排污的案件线索,明确表示将快速出击,配合环保部门共同查办案件,提高案件侦查效率。最后,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案件移送程序、相关案件材料和调查取证要点。环保、公安两部门还对近年来环保执法过程中出现调查取证和现场执法等困难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沟通,做到执法工作无缝衔接。
银川环保公安联动执法已初见成效,2016年银川市环保局向公安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11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起,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会议强调,当前的环境形势给公安、环保部门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两部门要加强联系协作,互相支持和配合,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形成最佳执法合力,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 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 杨春霞 李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