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重拳治污保卫“石嘴山蓝”

05.12.2017  12:00

集中整治,全方位管控大气污染源;驻厂监管,督促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夜查暗访,形成治理污染高压态势……在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期,石嘴山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治污,想实招、出重拳,着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确保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提升目标。

为切实减少污染,我市对水泥、铁合金、砖瓦窑、煅煤、铸造、活性炭、煤炭洗选等行业的111家工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错峰生产时间至2018年3月31日。11月18日起,工信、环保部门分三个工作组指导监督落实错峰生产,目前石嘴山市已实施断电停产110家,1家企业正在降温。预计可削减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量约862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约76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约1920吨。通过开展大气污染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涉气“小、散、乱、污”企业、燃煤锅炉治理、高污染燃料和散煤使用、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等开展排查整治,按照“关停取缔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停产整治一批”要求,关停取缔企业142家,已完成100家;目前正在对4家企业进行搬迁;要求停产整治71家违法企业,其中29家已完成整治,42家正在停产整治。在城市扬尘和露天焚烧管控方面,市住建、国土等部门督促落实采砂和土石方作业、拆迁施工冬季停产停工,正在规范抑尘网全覆盖、洒水降尘等抑尘措施。环保部门督促露天工业堆场落实全苫盖和洒水降尘,清理企业厂区内积灰浮尘,清扫厂区道路。三县区对25万平方米城市裸露地进行抑尘网全覆盖,加大城区主要街道和工业园区道路的机械清扫和喷雾降尘频次,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交通、公安等6部门开展公路洒落物污染路域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秸秆、落叶、城市垃圾等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此外,石嘴山市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等违法行为,严管重罚,铁拳治污,确保执法到位不缺位。11月以来,该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275人次,检查废气排放企业201家,责令限期整改50家,责令停产整治9家,行政处罚39家,罚款445.536万元。目前,该市空气环境质量有所好转,11月1日至26日,该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1天,比去年同期增加10天。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去年同期下降23.7%;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去年同期下降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