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银川市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24.10.2017  19:05

为推动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和环境保护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项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整改,10月23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银川市开展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先后实地查看了银东干沟、第二排水沟和银新干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现场,详细听取了银川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情况汇报,问询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排污口取缔、沟道清淤等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并就下一步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志国要求银川市住建部门,一是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工作中要有态度、有措施、讲实效,想办法、动脑筋,克服一切困难,加快推进黑臭水体综合治理进度。二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多请示、多汇报,自治区住建、环保、水利等部门将予以大力支持。三是要做好管理维护,对已完成的治理工程要专业管理、细心养护,强化督查考核,切实履行职责。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强小媛强调,银川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作迟缓,多次受到国家通报。从此次督查情况来看,综合治理工程进度依旧缓慢,效果仍未显现,距2017年年底前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的目标差距较大。各责任单位及部门,一是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意识。银川作为首府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应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增强使命担当,落实部门职责,紧抓源头治理,坚持综合治污。二是要科学治理水环境,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不仅要整治水体岸上环境、清理底部淤泥,更重要的是提高水质质量,从根子上彻底解决水体黑臭问题。三是要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建立河、湖、沟道巡查制度,做好水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排污的执法力度和追责问责力度,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治的保护局面。

参加督查的银川市住建、环保和水务部门均表示,下一步将严格贯彻落实本次督查工作要求,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全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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