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林业局积极参与“三部规章”宣传活动

04.03.2015  11:34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7号)(以下简称“三部规章”)的学习,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统一安排,灵武市林业局积极抽调7人于3月1日在灵州广场进行了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资料、开展业务咨询服务等形式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群众认真讲解“三部规章”的核心内容及其重要意义,并结合工作实际,向市民发放森林法实施条例、林业行政执法宣传册、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办法、各项林业审批流程册、森林防火、灵武长枣周年管理历等资料500余份,提供业务咨询30余人次。

通过此次宣传,不但为“三部规章”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氛围,同时也加深了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认知,达到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