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银川市公积金提取更便捷

31.08.2016  13:05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黄超)昨日,记者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9月1日起,我市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首先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亲属关系、家庭住址户籍证明、购房备案登记手续等材料。

  去年底,国务院公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放宽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从今年9月1日起,有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求的职工,只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承诺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装修、维修房屋等用途,皆可快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单位已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职工,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据介绍,此次提取流程的简化可以减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80%的材料量。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单位374个,新增缴存职工14186人,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6.44亿元。目前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36.94亿元。上半年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789笔,发放金额11.9亿元。今年上半年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11.01万笔,提取金额12.62亿元。目前累计提取职工人数65万人,提取总额137.59亿元。

   ■延伸阅读

  住房公积金骗贷将处3倍罚款

  取消其5年提取及贷款资格

  近日,某银行职工王某到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提交购房贷款申请手续时,工作人员发现其个人信用报告存在疑点,经核实后发现信用报告系伪造,贷款申请被驳回。此外,8月10日,某电信公司职工任某到业务大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发现其户口簿上的公章存在疑点,经公安部门核实系伪造,提取申请被驳回。

  日前,记者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发现多起伪造公章骗贷骗提住房公积金案例。需要提醒的是,从9月1日起,根据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退回骗取的住房公积金或违法贷款,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或违法贷款额10%以上30%以下罚款,并取消缴存职工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

  满足这些条件可提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离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准备这些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