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19.01.2015  19:07

各市旅游局,各出境组团社、4A级以上景区、四星级以上饭店、四星级以上农家乐: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宁安委[2015]2号)精神,自治区旅游局决定在全区旅游行业开展“两会”和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自治区李建华书记、刘慧主席重要批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两会一节”期间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月中旬至3月中旬。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19日至1月25日)

全区各旅游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全面检查阶段(1月26日-2月28日)

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辖区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宣传”活动,对直接监管的旅游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结合辖区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做好动员部署,统筹检查力量,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对旅游企业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统计汇总,制作辖区旅游企业安全隐患台账,以全面掌握、了解辖区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三)重点督查阶段(2月2日—2月28日)

自治区旅游局将安排督查组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开展专项督导抽查活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要帮助其分析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整改总结阶段(3月1日-3月15日)

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彻底排查整改重大隐患。对逾期不整改的,自治区旅游局将挂牌督办,及时曝光,严肃处理,一盯到底。各单位要归纳工作亮点,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效果。并于3月15日之前将工作总结报至自治区旅游局。

三、检查内容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自治区李建华书记、刘慧主席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各部门、单位实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情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针对节日期间车流、人流和物流高峰期,各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

(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1、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改建、装修后,消防等安全设施未验收合格擅自营业的。

2、人员密集的旅游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防火区改变,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3、对锅炉房、配电室、电梯、消防中控室等特种设施设备未按照要求进行定期维护管理的;特种岗位操作人员未经培训的,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

4、无资质(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导游证)、证照不全、超出旅游业务许可范围从事旅游业务,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导游证的违法行为等。

5、未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对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景区的餐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安全管理的违法行为,证照未按规定办理或者悬挂不齐全等。

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

(三)冬季旅游隐患排查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情况。全区开展冬季旅游的旅行社、景区、星级饭店和农家乐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预防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和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开展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演练,是否储备必要的防寒防雪等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应急医疗措施是否到位,并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划分,切实加强大检查的保障工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联合监管、联合执法的合力,督促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配合检查、积极实施整改,做到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严格检查,狠抓落实。要制定本辖区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认真梳理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确定安全生产责任第一人,建立数据库和资料库,研究确定事故隐患等级,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要针对全面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旅游企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对列入整改计划的重大旅游事故隐患认真分析、研究,与相关旅游企业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并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整改和治理。

(三)强化排查,突出重点。针对冬季旅游特点,要积极开展冬季防火和冰雪旅游项目的隐患排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沙湖、苏峪口国家森林公园、鸣翠湖国家湿地公园、黄河横城和阅海湿地公园等景区要尤为注意,要健全完善预防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四)加强值守,强化防范。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两会一节”期间带班、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完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

(五)完善预案,及时应对。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要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应对处置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环节和场所的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督导,确保组织机构、救援力量、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要完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两会一节”期间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联 系 人:高喜庆

联系电话:0951-6716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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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