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住建部门制定五项措施支持建筑企业开复工

29.02.2020  14:02

  28日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宁夏住建部门已制定五项具体措施支持建筑企业复工复产,以便高质量、高标准地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燃气热力、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及海绵城市等今年重点项目的建设。

  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预约办、容缺办等“不见面”审批方式,在现场勘察、资质核准方面推行视频察验、在线会商、邮寄证照等措施,对一些非要件审批材料采取承诺即办、事后补办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职工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并适当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确保项目开工不受影响。将建筑施工单位疫情防控费用全额纳入工程造价成本,规范确定疫情防控期间的施工期限和材料价差,保证企业不因工程在合理期限内延期交工和防疫期间材料涨价而增加额外成本。

  继续推行建设工程保险和银行保函制度,凡建筑施工领域的招投标、履约、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4类保证金,均可用保险和银行保函形式代替,缓解企业开工初期的资金紧张难题,切实为企业减负。对因疫情不能返岗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允许企业安排执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加快项目开工建设。

  此外,按照2020年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的总体要求,宁夏住建部门将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分区分级有序恢复生产的基础上,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全年计划开工建设20个美丽小城镇、50个美丽村庄,组织实施12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特色小城镇年度建设项目,启动242个老旧小区、5300套城镇棚户区、1.08万户农村增量危窑危房、2.5万户抗震宜居农房建设改造任务,为全区经济稳投资、稳增长奠定坚实基础。(记者 王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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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银川3月4日电(记者谢建雯、刘海)记者从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