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5年“西部项目”公派出 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27.01.2015  18:05

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遴选

2015年“西部项目”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宁教外〔2015〕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法〔2014〕5072号),2015年我区拟选派65名西部项目留学人员,现就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学科及选派对象

根据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求,重点选派人文社会科学类、工程与信息科学、水利、制造与材料科学、农业与生物科学、医学药学科学、能源、资源与环境科学等学科。选派对象为我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科研、技术、管理等人员。

二、选派类别及申请条件

(一)各申请类别具体条件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6-12个月,其中以团队形式派出的留学期限可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3-24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鼓励和支持与国外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研究机构有合作科研项目的我区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医疗机构推荐成员以科研团队方式,作为访学和短期工作分组或分批派出(申报要求详见附件4)。博士后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40岁(197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2、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6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还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②两江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③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3、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子项目:留学期限3个月(经费按6个月核算),申请人应为中学英语教师, 197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大学英语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具有5年以上英语教学工作经验。

4、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子项目:留学期限3个月(经费按6个月核算),2015年研修专业为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教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仅接受上述专业方向人员申报,其他专业方向人员请关注以后年度选派计划。申请人应为196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5、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子项目:留学期限6个月(经费按9个月核算),申请人应为各高校英语骨干教师,197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6、高校专业课教师出国研修子项目:留学期限6个月(经费按9个月核算),申请人应为各高校专业课程骨干教师,197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学科专业人员暂不能申报此项目:医学(含药学)、管理学、海洋科学、国际关系学、英语。

7、阿语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子项目:留学期限3个月,申请人应为各高校、中等学校阿语骨干教师,197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8、阿语复合型人才出国研修子项目:留学期限6-12个月,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196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二)邀请函及外语条件说明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高级研究学者需自行联系国外研修单位,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如无正式邀请函,应提供有接收意向的函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机构合作渠道派出者不须提交。

子项目申请时无需提供邀请函。其中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由留学基金委统一联系国外留学单位,阿语骨干教师及阿语复合型人才出国研修人员由教育厅统一联系国外留学单位。

邀请函应明确: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⑥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申报人员外语合格条件请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查询。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系所有单位重点推荐,且有一定外语基础的也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此部分人员录取后须参加由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语种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2015年起,美国对赴美访问学者J-1签证申请者提出了外语的新要求,申请人可以选择三种英语达标方式:一是托福或雅思考试,二是学术机构或语言学校出具的证明文件,三是留学单位出具的面试(包括视频面试)证明。具体标准由各相关单位制定,请在联系邀请信时向外方学校确认。

三、选拔办法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网上报名后参加由材料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初审、终审后确定录取。录取结果2015年8月公布,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结果。

申请时间及方式:申请人应于2015年4月6日至4月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详见附件3),将一式三份纸质申请材料于4月18日前提交至自治区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将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文档(将内容输入word文档)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四、经费与派出管理

(一)经费管理

1、西部项目录取的出国留学人员,所需费用60%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20%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另外20%由本人所在单位承担,单位承担部分严禁向留学人员摊派。

2、按照现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西部项目被录取人员各单位配套经费核算办法采取如下公式计算:

(13.8万元÷12个月×录取总月数+1.8万元×录取总人数)×20%

(二)派出管理

留学国别按申请人填报的国别评审录取,一经录取不得更改。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办理派出手续的信息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国家公派留学是我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紧跟国际前沿科学,缩短与发达国家经济和技术差距和开展国际教育交流的重要渠道。“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实施,对落实“科教兴宁”、“人才强区”和促进两区建设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教学、科研需求和人才培养规划,认真做好项目的宣传和人选的推荐工作,积极利用国家公派留学渠道加快教学改革、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快我区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

有关西部项目及各子项目申报指南、外语合格条件、应提交材料等信息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的“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

联系人:梁彩梅  联系电话:0951-6023073

 

附件:1.2015年西部项目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5年西部项目重点资助学科及专业方向

          3.2015年西部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4.西部项目推选单位申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的说明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1月22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月23日印发   


 

附件1:

2015年“西部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研修子项目

单 位

推荐名额

单 位

推荐名额

宁夏大学

1

宁夏医科大学

1

北方民族大学

1

宁夏师范学院

1

宁夏理工学院

1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1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1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1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1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1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1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1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1

银川能源学院

1

宁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

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1

自治区教育厅

1

 

 

合 计

17

中学英语教师研修子项目

单 位

推荐名额

单 位

推荐名额

银川市教育局

9

固原市教育局

8

石嘴山市教育局

8

中卫市教育局

8

吴忠市教育局

8

银川一中

1

六盘山高级中学

1

宁夏育才中学

1

宁夏长庆高级中学

1

宁大附中

1

合  计

46

高校英语教师研修子项目

单  位

推荐名额

单  位

推荐名额

宁夏大学

3

宁夏医科大学

2

北方民族大学

2

宁夏师范学院

2

宁夏理工学院

1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2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1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1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1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1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1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1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1

银川能源学院

1

宁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

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1

合 计

22

高校专业课教师研修子项目

单  位

推荐名额

单  位

推荐名额

宁夏大学

4

宁夏医科大学

3

北方民族大学

3

宁夏师范学院

3

宁夏理工学院

2

银川能源学院

2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2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2

合计

17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单 位

推荐名额

单 位

推荐名额

宁夏大学

18

宁夏医科大学

15

北方民族大学

15

宁夏师范学院

10

宁夏理工学院

5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3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3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3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3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3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3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5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5

银川能源学院

5

宁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

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3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7

自治区教育厅

2

自治区发改委

3

自治区经委

3

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2

自治区科技厅

5

自治区财政厅

3

自治区司法厅

2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

自治区建设厅

2

自治区交通厅

2

自治区水利厅

2

自治区农牧厅

2

自治区招商局

1

自治区外办

2

自治区地矿局

2

自治区社科院

3

自治区环保局

2

自治区农科院

3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

自治区林科所

3

自治区林业局

2

自治区粮食局

1

自治区广电局

2

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

2

自治区农垦集团

1

宁夏银行

2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2

中色(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

宁夏电力公司

2

中石油宁夏石化公司

2

神华宁煤集团

2

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

1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2

中电投青铝集团公司

1

宁夏发电集团有限公司

1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

1

宁夏西夏王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1

宁夏长城须崎铸造有限公司

1

宁夏哈纳斯能源集团

1

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1

合 计

189

阿语骨干教师研修项目、阿语复合型人才研修子项目

不限名额

注:1、本表所列推荐单位为我区部分重点推荐单位,不在本表所列范围内的单位如有人才培养要求且符合文件要求,也可推荐。

2、厅局单位推荐名额包括厅局直属科研、医疗等事业单位。


 

附件2: 

2015年“西部项目”重点资助学科及专业方向

为进一步明确“西部项目”国家公派访问学者、研究学者选拔的针对性,提高派出效益,服务自治区“两区”建设,现就2015年“西部项目”重点支持学科及专业方向公布如下:

一、人文社会科学类

1、宁夏“向西开放”、“两区”建设战略实施研究。

2、宁夏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

3、阿拉伯和伊斯兰国家研究。

4、宁夏人口与环境协调、区域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5、教育、法学、经济学等基础社会科学研究。

二、工程与信息科学

1、科技创新自主能力提高过程中的工业、农业生产及城市建设中的一些关键问题。

2、工程材料、生物制药、农业增收、化工原料等交叉学科研究。

3、有色金属、工程材料的耐久性、物电性、结构性的仿真学计算研究。

4、电子商务环境下物流系统管理方法与关键技术研究。

5、计算机控制技术在工、农业中的综合开发应用研究。

6、机械加工技术、一体化技术、光电效应技术的应用及开发研究。

7、煤、天然气、煤矸石化学深加工的途径与方法研究。

8、功能材料的制备及在化学与化工、生物医药、精细化学品中的应用基础研究。

三、水利、制造与材料科学

1、水资源高效利用与节水技术示范。

2、数字化和智能化设计制造。

3、高性能数控机床和大型机械设备制造。

4、风电、太阳能设备制造。

5、煤炭、稀有金属、多晶硅、铝产业开发。

6、高性能功能材料、超细材料、新型材料与复合材料的制备工艺与应用基础研究。

四、农业与生物科学

1、中部干旱地区种植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2、高产优质高效农作物和果树(葡萄、枸杞、红枣、马铃薯等)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途径、方法等的应用基础研究。

3、高效、优质设施农业中无公害化生产与节能的方法与理论。

4、清真特色牛羊肉品质资源及品质改良研究,农、畜、土、特产品贮藏加工研究。

5、温室综合效应、农业环境污染与食品安全问题研究。

6、农资产品(包括化肥、农药等)质量检验的新技术。

7、宁夏特色植物资源、道地中药材的保护、利用与开发研究。

五、医学药学科学

1、严重危害宁夏人民健康的主要疾病的病因、发生机理、早期诊断、预防和治疗等研究。

2、营养与健康、环境与健康等相关的新理论、新途径和新方法等研究;

3、探索环境、遗传与社会心理因素对重要疾病发生发展的机理研究,进行有关流行病学调查及防治研究。

4、宁夏特色中草药的药理学作用及机理研究。

5、中、西药新剂型开发研究。

七、资源与环境科学

1、区域自主创新发展过程中的资源、环境关键问题的理论与技术研究。

2、风沙区植被恢复、半荒漠草地与绿洲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

3、城市建设地下水环境、退耕还林(草)后生态恢复机理的定量研究、生态产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

4、新型生物杀虫剂、新材料、新能源、高效节能相关问题的应用研究。

5、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

 

 

附件3:

2015年西部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材料组成

材料名称

材料样式

备注

第一部分

申请表及应附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A4

一式三份

2.《单位推荐意见表》 

A4

第二部分

证明材料

3. 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及导师简介

A4

 

一式三份(复印件)

 

4. 申请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A4

5.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A4

6. 获奖证书复印件

A4

7.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A4

8. 身份证复印件 

A4

9. 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A4

 

按以上顺序准备3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协议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二、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并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特别需要注意:外语程度的填报信息直接关系到录取后的培训安排,需据实填写,并附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申报“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合作协议派出项目”人员除外)。

4.申请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的申请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包括: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项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项目介绍、项目组组长、成员及分工介绍、与国外单位合作的有效证明材料、邀请函及导师简介。

5.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不超过5页。

6.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提交其中之一即可。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此种情况应同时提供外方证明)。

7. 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印在同一面A4纸上。

8、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网报时应将此几份文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传。

9、外方合作者简历(国外导师)

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三、申请材料整理及提交办法

1. 所有申请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材料清单的顺序进行整理。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彩色一寸照片。

2. 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3套,分别用小长尾夹夹好,无须装订。

3. 申请人应及时将3套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或密封后交由申请人提交。

 

附件4: 

西部项目推选单位申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的说明

  “科研团队”是指将一组目标一致、计划统一、分工明确的留学人员,以“项目组”的形式,共同派赴国外进行某项综合课题研究的一种方式。“项目组”应有相同或相似专业的成员组成,并且留学目标或研究课题一致,在外留学期间及回国后均有条件共同开展工作。

西部项目人员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是指针对地方特色专业及人才培养急需,由各地组织有关单位结合学科建设,科研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有针对性、成建制地选派3—5名本项目人员组成科研小组,利用校际(单位间)科研合作渠道、以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为载体,赴国外进行3—12个月的专题合作研究。对于申请科研团队派出的,基金委将组织专家以评“课题组”的方式,确定该课题组的录取资格。

一、资助范围

与我区2015“西部项目”重点资助学科和专业方向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组成员的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和2015年“西部项目”访问学者申请条件。

2、项目组成员应为3—5人,由项目组组长及成员组成,组长应有高级技术职称,除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全面负责项目组在国外的研究工作。项目组成员应分工明确,对各自在项目组中承担的研究工作负责。

3、项目组人员的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要求。未达到要求者均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外语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语种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后方予派出。

4、申请时须提交外方合作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四、申请材料

见附件3。

五、评审和录取

以“项目组”为单位进行评审,确定录取资格,留学类别为访问学者。

六、派出及其他

项目组人员的派出手续以及国外管理办法与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的同类留学人员相同。项目鉴定和发表论文时,应注明“本研究项目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