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多措并举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05.12.2017  11:30

  今年,平罗县紧紧围绕自治区有关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多措并举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有效的防止了大气污染,保护了生态环境。一是周密安排,广泛发动。为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政府就秸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出台了《平罗县农作物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秸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紧急通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杆的通告》,对秸杆回收利用从政策、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专项划拨财政资金165万元用于支持各乡镇开展秸秆回收工作。印制下发了《关于秸秆有效利用和禁烧致农民朋友一封信》2万份并在电视台进行滚动播放,利用培训班、现场会等在各乡镇张贴秸秆禁烧宣传公告5000余张,发放宣传册3500余份,为整体工作的开展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强化巡查,严格督查。建立了“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单元、村民组为基础”的秸秆禁烧三级管理网络开展网格化值班巡查,成立了4个秸杆禁烧专项巡查小组分片划区实行督导巡查。县“两办”督查室、县纪委和县考核办不定期开展督查,设立举报监督电话,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诉、举报各种秸秆焚烧污染环境行为并给予奖励。县禁烧办(农牧局)成立了由13个下属单位领导为成员的专业巡查队伍实行划片包乡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查处制止焚烧行为。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000余人次,查处制止焚烧行为50余起,下发秸杆督查通报10期。三是明确责任,严肃问责。县政府分别与13个乡镇签定了《秸杆禁烧及综合利用目标责任书》,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与年度考核挂钩,对压力传导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给予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扣减奖补资金;造成严重影响的在县级媒体上公开检查。对2起发生焚烧事件被自治区通报的乡镇领导及村干部给予了严肃处理,对秸杆焚烧严重乡镇领导进行了约谈,有力的震慑了焚烧行为。同时对违反禁烧秸秆有关法律法规的农户,不享受当年农机服务项目,并列入平罗县农户电子信用档案信息系统“黑名单”,取消优惠利息和贴息,降低信用等级。四是示范带动,综合利用。在黄渠桥通润村、灵沙胜利村、姚伏小店子村、头闸镇头闸村落实4个面积达1万亩的秸杆禁烧及综合利用示范园区;分别在7月11日、9月21日先后在头闸镇头闸村召开石嘴山市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现场会,在黄渠桥镇通润村召开石嘴山市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暨机深松(翻)作业现场演示会。结合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鼓励农机大户新购买打捆机、秸杆还田等机械163台,为秸杆回收综合利用提供了机具保障。目前已完成机械深翻18万亩,还田秸杆10万吨;养殖场及收储企业收储秸杆18万吨,制做青贮黄贮消化秸杆15万吨,综合利用率达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