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等4部地方性法规

24.05.2018  03:11

5月21日,自治区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修正案(草案)》4部地方性法规,决定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环境保护作为政治问题来看、发展问题来抓、民生工作来做,加大湿地保护和修复力度,提高湿地综合效益;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抓好源头治理;发展绿色建筑,强化节约用能,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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