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探索国有资产出租管理

11.11.2018  18:21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出租(对外承包),应当按进场申请、价格确定、信息披露、挂牌交易、组织签约、结果公示等程序进行。

  ■通过统一进场交易,以网络竞价为主要交易方式,实现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有效杜绝内幕交易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近日,宁夏财政厅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从2018年11月30日起,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统一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平台进行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对外承包),是指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履行行政职能或公共事务职能的前提下,以有偿方式将国有资产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经济行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出租(对外承包),应当按进场申请、价格确定、信息披露、挂牌交易、组织签约、结果公示、收益上缴等程序进行。

  进场交易制度是从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出发,结合市场机制,所做出的一项有益探索,是宁夏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延伸和强化。通过统一进场交易,以网络竞价为主要交易方式,实现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有效杜绝内幕交易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通过统一进场交易,最大化拓展竞买群体,使出租标的得到充分竞价,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通过统一进场交易,还资源配置权于市场,有效维护参与交易的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宁夏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朝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记者 李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