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政府法制信息联络员培训班上的讲话

11.04.2015  07:47

明确任务 狠抓落实
切实提高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水平
在全区政府法制信息联络员培训班上的讲话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任

举办这次全区政府法制信息联络员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制信息联络员的信息采编水平,促进我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刚才,朱东处长通报了2010年全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情况并传达了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会议精神,希望大家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培训班还专门邀请了宁夏日报报业集团马文锋副总编、宁夏大学新闻系屠凤娥教授给我们授课,进行专门培训,希望大家能够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静下心来,认真学习。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政府法制宣传是政府法制工作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在国务院法制办的指导下,我区的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发展迅速,在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效率、营造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2009年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出台了《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2010-2015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政府法制信息化的发展指明了目标、明确了任务。全区各级法制工作机构按照《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一中心,认真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客观准确、全面详实地反映了全区推进依法行政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实现了质和量的新突破,扩大了政府法制工作的影响。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主办的“宁夏政府法制网”连续两年被国务院法制办评为“优秀省级政府法制信息网站”一等奖。去年,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协同有关市、县(区)、自治区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共制作、播出了9期《法治政府》电视专题节目;加强与宁夏日报社、法制日报宁夏记者站等新闻媒体的协作,向法制日报、宁夏日报等新闻媒体投稿40多篇,尤其是在《宁夏日报》头版刊发了自治区政府2010年度政府法制工作综述,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政府法制信息报送数量逐年上升,2010年,全区各级法制工作机构共向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报送政府法制信息677条,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向国务院法制办报送政府法制信息350余条,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的表扬。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的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与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需求相比,与兄弟省区好的经验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法制工作机构对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认识不够高,宣传意识薄弱,工作排不上位,长期无人抓;单从政府法制信息报送情况来看,差距就非常大,有的法制工作机构一年报送政府法制信息80多条,有的连1条信息都未报送;信息稿件质量还有待提高,有些信息稿件只是简单叙事,缺乏总结提炼和深入挖掘,有的单纯追求报送信息的数量,对稿件质量把关不严,宣传效果不明显,有影响的报道不多;信息联络员队伍还不够健全,甚至有的法制工作机构至今还未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市县法制工作机构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建设还比较滞后。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全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当前,“十二五”规划已经开始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启动,沿黄经济区建设列入国家发展规划,东中部产业转移步伐加快,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又一重大历史机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良好发展趋势和社会和谐稳定,迫切需要公平、公正、有序的外部环境提供保障。实践证明,优良的法治环境对市场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力。目前,对于我区这样一个欠发达内陆省区,好的环境能带来好的项目,好的环境能推动新的发展,良好的法治环境比占有资源更重要,比拥有资金更珍贵。政府法制宣传作为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承担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的重要任务。实践证明,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既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助燃剂”和“加速器”,对于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氛围,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颁布实施和政府法制工作的不断发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所面临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组织,狠抓落实,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富裕的新宁夏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准确把握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建设法治政府宏伟目标已到了攻关阶段。为此,我们一定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紧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主题,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要求和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的统一安排,明确任务,准确把握,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当前,要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着力做好依法行政的信息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认真履行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的职责,是全区各级法制工作机构肩负的重要使命。因此,我们在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时,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的“三个文件”,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一是抓好依法行政主要内容的信息宣传。要大力宣传国务院“三个文件”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抓好贯彻落实情况的信息宣传。要围绕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进程,有针对性地进行信息采编,介绍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三个文件”的情况,重点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效。三是抓好依法行政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信息宣传。要积极宣传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在全社会营造树立典型、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要着力做好服务大局的信息宣传工作。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服从并服务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是我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不断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前提。我们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扣依法行政的脉络体系,把经济发展的“焦点”、领导决策的“难点”、群众关心的“热点”,以及亟待规范的“领域”作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不间断地从政府法制角度挖掘、采编、报送信息,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要努力把着力点放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及创新、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供有价值的政府法制信息。同时,我们要注重反映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征地补偿、城市拆迁、环境保护、教育收费、医疗服务、药品购销等密切关系民生的问题,及时反映基层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妥善处理矛盾,协调利益关系,促进和谐发展,提供第一手信息资料,正确把握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舆论导向,提高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要着力做好政府法制业务的信息宣传工作。政府法制宣传与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等政府法制业务是密不可分、有机联系的整体。政府法制宣传的主要职责就是创造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的有利条件。一是加强对政府立法工作的信息宣传。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年,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将提请自治区政府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8件,政府规章草案17件,立法任务十分艰巨。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研究决定,将办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全部通过“宁夏政府法制网”和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对事关重大决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还要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立法听证会等方式征求意见。信息联络员要及时跟进政府立法进度,认真做好有关政府立法工作的信息采集和服务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信息宣传,着重宣传其制定的重要意义,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确立的主要措施,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二是加强对政府法制监督工作的信息宣传。要及时向社会反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顺利实施。要围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科学执法、公平执法、公正执法。三是加强对行政复议制度的信息宣传。要着力向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宣传行政复议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通过案例评析,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宣传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内容,介绍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的条件和程序,把行政复议法律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
四要着力做好政府法制信息化的建设工作。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是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效率的关键。近年来,在国务院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积极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多方争取资金支持,加强了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新建立了网上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网上行政复议申请、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等政府法制业务应用系统,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国务院法制办《规划》中明确提出了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各项任务完成的具体时间。我们一定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确保《规划》制定的各项任务按时完成。今年年底以前,五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全部建立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已经建成的,要进一步完善网站栏目,充实网站内容。各县(市、区)、自治区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也要在本地区、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中开设政府法制专栏,及时反映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的动态,切实做好政府法制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将结合我区实际,逐步开发各项政府法制业务应用系统,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府法制信息化水平。
三、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几点要求
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是新时期政府法制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目前,随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不断加快,政府法制工作不断发展,信息宣传工作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任务也越来越重。为此,我们一定要准确把握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推动全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法制工作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法制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承担起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职责,要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和这次培训班的要求,把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摆上重要议程,与其他政府法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狠抓责任落实,做到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有计划安排、有组织网络、有经费和必要的器材保障,确保政府法制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完善工作制度。制度建设是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基本保障。今年,我们要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夯实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基础。第一项是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是各项工作的基础,宣传工作离开了信息就会成为“瞎子”。过去,有的法制工作机构信息报送工作做的不是很好,有时催几遍都报不来。从今往后,要严格起来,各地区、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按照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及时报送法制信息。第二项是信息通报制度。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要及时对报送的信息进行汇总,每季度通报一次政府法制信息报送情况,并将各地区、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报送的政府法制信息数量和制作《法治政府》电视专题节目的次数作为年底评选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的主要内容之一。第三项是监督考核制度。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纳入自治区政府效能目标依法行政考评的范围,促进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三要提高信息水平。政府法制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潜在的信息资源很多。我们一定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站在高处看信息,跳出信息抓信息,积极拓宽信息渠道,力求信息内容的广泛性,及时敏锐地把握工作中的新情况和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广泛收集各方面的重要信息。要站在全局的角度去开拓、去挖掘、去整合法制信息,努力形成有深度、有力度、有较高价值的信息精品。在采编信息时要做到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避免文字不简炼,主题不明确,内容空泛,切实提高信息采编技巧与写作水平,努力做到动态信息力求“”,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工作信息力求“”,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调研信息力求“”,确保信息的参考性;理论信息力求“”,确保信息的研究性。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学会借助外力,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依托《法治政府》电视专题节目平台,大力开展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我区政府法制系统已经建立起一支初具规模的信息联络员队伍,在座的同志们就是全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具体工作者,是中坚力量。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对信息联络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息联络员不仅要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把握大局、敏锐发现、捕捉和采编信息的能力,还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与人沟通的能力。各级法制工作机构要精挑细选,配备政治强、业务精、热爱这项工作的同志从事信息宣传工作,要加强对信息联络员的培训,关心支持信息联络员开展工作。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要对全区信息联络员进行登记备案,建立相关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信息联络员工作的积极性。广大信息联络员要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不负厚望、不辱使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专业素质,充分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为谱写我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同志们,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全区大局,创新宣传方法,拓展工作领域,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