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举办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三统一”制度培训班

23.01.2018  00:21


    为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68号)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1月19日下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举办了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培训班。各市、县(区)政府办公厅(室)及法制机构相关负责人,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及法制机构相关负责人共17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由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褚一阳同志主持。首先由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译审处处长雷伟同志介绍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主体、权限、有效期制度和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需要把握的标准等内容。随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文电信息处处长刘立宁同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的制度内容及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循的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最后,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陆生宏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公开、舆情回应等工作要求进行了系统阐述。



 

    培训简洁高效,针对性和实务性很强,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我区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