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期)农牧厅采取强力措施坚决打赢今年大气污染防控攻坚战

04.12.2017  09:26

  一是进一步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在前期巡查督导工作的基础上,自治区农牧厅会同环保厅分山川成立了两个巡查督导组,由农牧厅两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巡查组组长,加大巡查督导工作力度,对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不分昼夜、不分节假日、不间断巡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就地解决。

  二是进一步强化秸秆禁烧防控措施。自治区农牧厅会同环保厅及时下发关于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重点从政策宣传教育、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秸秆禁烧巡查、约谈问责、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等方面研究制定了九条具体防控措施,在自治区主要媒体设立“曝光台”,将禁烧工作与农业、环保年度考核及有关项目支持挂钩,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杜绝辖区内秸秆焚烧现象。

  三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根据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10月30日以来全区秸秆焚烧情况通报,自治区农牧厅会同环保厅对秸秆禁烧工作抓得不实不细及县包乡(镇)、乡包村、村包组、组包地块的四级巡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先后进行3次约谈问责。11月7日约谈了银川市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及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平罗县农牧局局长;11月13日约谈了青铜峡市、永宁县、贺兰县、平罗县政府分管县(市、区)长及农牧局局长;11月23日,农牧厅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永宁、兴庆等县区开展专项巡查,现场约谈两县区负责同志,要求各县市区以铁的决心、铁的举措,切实加强秸秆杂草焚烧监管,严督严查,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