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供热收费不合理 如果遇到就投诉

04.11.2017  11:06
      11月3日,记者从银川市物价局获悉,近期涉及供暖企业捆绑收费、一次性收取全年供暖费、历史性欠费、公共区域管道维修费等投诉增多,对于这些乱收费行为,物价局将坚决予以打击并做出相应处罚。如果您遇到不合理的收费或有疑问,可拨打12358或12345咨询投诉。

   A捆绑物业收费不合理

  银川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张革介绍,捆绑性收费近期比较常见,一些小区的物业公司和供暖公司同属一家开发企业,进入采暖期后,一些居民发现家中暖气不热,找到供暖企业咨询后发现,往往是因为业主没有按时交纳物业费、车库或地下室管理费等费用,供热单位不给开通暖气。

  张革告诉记者,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有义务按时交费,物价部门也支持物业公司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收费。但无论是恶意欠费,还是物业公司与业主间因纠纷而引发的欠费,都不能成为捆绑性收费的理由,自治区和银川市的相关规定明确,对于供热企业和物业公司这种捆绑收费,一旦被认定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B热企无权一次收取采暖费

  此外,一些供暖企业为图省事,要求住户一次性交纳全年的采暖费。张革说,根据《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热用户可一次性交纳采暖费,也可分期交纳,但每年11月30日前应当交纳本采暖期采暖费的50%。采暖期结束前应全部交清本采暖期采暖费。

  所以,住户可以一次性交纳,也可以分期交纳,供热企业没有权利强行要求住户一次性交费。

   C历史欠费看产权归属

  在受理的投诉当中,市民刚买到手的新房,去交纳采纳费时被告知欠了好几年的暖气费。张革说,这种历史遗留的欠费问题,按照相关规定是产权所有人必须交纳。也就是说,房子没有卖给业主之前,房子的产权属于开发商,产生的所有费用都应该由开发商承担。

  供暖企业应以购买人签订购买合同后的供暖期计算采暖费,之前所欠供暖费应该通过合法途径向过去的产权人收取。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二手房交易,在这里也提醒市民: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要注意在合同中明确历史欠费该由谁来承担,避免因此产生纠纷。

   D 公共区域维修由热企承担费用

  据悉,部分供暖公司还收取居民“材料费”和“维修费”,但其实该维修是公共区域的供暖管道维修。张革告诉记者,所有非居民家中的公共区域出现问题,所产生的费用应由供暖企业自行承担。

  记者 李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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