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变革中的宁夏见证 | 新时代新征程,坚定信心再出发

01.12.2018  11:01

  

  在“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中,展出了一张银川市物价局2010年10月开展价格法宣传活动的图片。图为邸德志(左二)在银川街头开展价格法宣传。

  11月30日,记者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一间办公室里见到了邸德志,这是他在这间办公室“正式工作”的第一天。

  “前两天一直在搬家收拾东西,今天才算可以坐下来。”邸德志笑着说。与此同时,他告别了工作了35年的物价工作生涯。

  在“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中,展出了一张银川市物价局2010年10月开展价格法宣传活动的图片。看到这张照片,看到照片中的自己,让从事物价工作近35年的邸德志感慨万千:“改革开放的40年,也是价格改革的40年。每次改革,我几乎全部亲历。

  今年10月,宁夏机构改革方案印发,自治区物价局不再保留,人员转隶至自治区发改委、市场监管厅、应急管理厅、医疗保障局4个单位。在这次改革中,原自治区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邸德志也有了新身份、新工作。

  再忆从前,全是怀念。

  “价格工作的发展和市场经济发展紧密相连。”邸德志说,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商品价格主要以政府定价为主,市场调节价占比不过百分之二三。市场上商品大多都是国营企业产品,民营企业很少。监管工作也以管价格为主,检查方式手段单一,“主要依据政府定价政策,去各家商店商铺核对发票,其实就是做比对工作,检查发票价格和政府定价是否一致。

  大到建筑材料,小到一盒火柴,全部是政府定价,每一个品种商品的价格都是邸德志他们检查的对象。“有两次印象特别深刻的检查,一次大概是上世纪80年代末,一次是上世纪90年代初,分别是去一家轮胎厂和药厂检查,整整一屋子的发票,我住在厂里一个月,才把所有发票比对完。”邸德志说。

  1998年实施的《价格法》明确规定,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价格形成形式中,市场调节价要在市场价格机制中占主导地位。定价权限逐渐由政府之手转交给市场之手,让市场为价格做主。

  定价权限的放开,让事中事后监管的任务变得愈发艰巨。为拓宽制止和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渠道,扩大行政执法监管效应,自治区物价局于2001年在全区范围开通了“12358”价格举报投诉热线。“我认为,举报投诉平台建立是价格监管工作改革发展非常重要的举措,也是市场经济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加强社会共治,群众监督。”邸德志说。

  2001年,全区各级价格举报中心受理总数不到1000件;2017年,全区受理咨询投诉举报案件共12286件,增长了12倍多。“平台在服务群众、舆情监测、捕捉热点难点等方面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为专项整治和检查提供有效线索和突破口,市场监管前瞻性明显增强。”邸德志说。

  “随着价格改革的推进和价格机制不断完善,政府和市场角色互换,现在政府定价产品占比不足百分之二三,我们也从管价格变为管行为。”邸德志说,新环境下的违法违规行为更为隐蔽多样复杂,监管难度不断加大,“这次机构体制改革,价格执法职能划归市场监管厅,执法资源力量整合,职能优化,更适合新形势下的监管需求,提高了监管质量。

  提起将来,邸德志说:“以后从事的工作跟以前的工作没有一点关联,是全新的工作内容环境要求,我也得调整自己,重新学习从头开始。”邸德志说,“新时代新征程,新发展新希望。(记者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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