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群可以缴纳公积金啦
11.05.2016 17:34
本文来源: 银川新闻网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
三类人群可以缴纳公积金啦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黄超 通讯员 段娜)日前,记者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出台了《银川市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雇佣单位聘用的农民工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可享受和单位缴存职工相同的公积金政策。
办法规定,凡在银川市辖区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与雇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民工(以下简称个人缴存者),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的均可自愿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者实行定额缴存,最高月缴存额不得超过银川市每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由个人全额缴存,月缴存额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年内不变,如需进行调整的,由个人缴存者填报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同意后方可调整。个人缴存者在银川地区购买住房时,必须连续、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开户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可按相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新政的出台,将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纳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给这三类人员带来真正的政策“红包”福利,同时对商品房“去库存”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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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2016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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