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30.04.2015  11:17

   我区出台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农民工将全部纳入参保范围

  使农民工群体逐步融入城镇,要从职业技能、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创造“稳下来”的平台。日前,我区出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未来5年,我区计划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36万人次,并实现90%以上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全覆盖。在社会保障逐步完善的条件下,努力实现6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未落户的也能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维权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

  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使劳动合同的签订难上加难。《实施意见》中指出,在未来5年,我区将重点在流动性大、季节性强、时间短的用工领域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实现90%以上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整合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实现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服务,并实行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

  居住农民工数量较多企业可建农民工集体宿舍

  此外,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可以集中建设宿舍型或单元型小户型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人单位或农民工出租。允许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划和规定标准的用地规模范围内,利用企业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也将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

   就业培训开展职业培训36万人次

  记者了解到,在未来5年,自治区人社厅等部门每年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6万人次,到2020年,培训36万人次,农民工可自主参加,由政府购买服务。同时鼓励企业组织开展农民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符合相关规定的,对企业给予培训补贴。在创业方面,还将建设减免收费的农贸市场和餐饮摊位,满足市民生活需求,促进农民工就业。

   社保全部纳入参保登记范围

  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农民工全部纳入参保登记范围。依法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将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灵活就业农民工,可自主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户口实现6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在各方面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的条件下,到2020年,我区计划实现6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以长期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为重点,将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城镇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为基准条件,制定具体落户标准。

  记者  韩会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