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设立1500万元扶持奖励专项经费

03.07.2015  00:08

  银川市设立1500万元扶持奖励专项经费

  扶持重点文艺项目和表彰奖励优秀文艺作品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姬恒飞)日前,银川市委、市政府研究并制定出台了《银川市重点文艺项目扶持办法》《银川市获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奖项文艺作品奖励办法》。据悉,银川市设立扶持奖励专项经费,安排1500万元用于全市重点文艺项目扶持和文艺表彰奖励。

  “扶持奖励的目的在于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反映银川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提升银川文化软实力和对外影响力、提高银川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原创文艺作品。”银川市委宣传部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银川市及银川市以外的各级各类单位、组织和个人创作出品或投资制作的原创文艺精品均可申报推荐扶持项目。我市重点扶持通过评审立项的文艺项目,包括:经评估有望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微电影、微视频、舞台剧、文学作品、歌曲作品的创作生产项目;代表银川参加社会公认的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文艺比赛、演出、展览项目;宣传银川、扩大对外影响力的重要文化活动项目。每年度具体资助标准、类别及数量,根据年度申报推荐情况研究确定。

  与此同时,银川市对获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奖项文艺作品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更多的优秀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增强银川文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银川市对本市获得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文艺奖项实施分类奖励。对银川市在全国常设性重大文艺奖项的获奖作品,设一类奖进行奖励;对银川市在中国文联各文艺家协会举办的全国性文艺评奖中的获奖作品,设二类奖进行奖励;对银川市在自治区综合性文艺评奖中的获奖作品,设三类奖进行奖励。同时,对银川市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影视剧、专题片、纪录片、动画片,或通过主流电影院线发行放映的电影,设播出奖进行奖励;对银川市入展全国常设性重大文艺奖项、全国性文艺评奖活动的文艺作品,设入展奖进行奖励;对银川市在国家级核心期刊、报纸发表转载的文学作品、文艺理论文章,设发表奖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