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设立1500万元扶持奖励专项经费扶持重点文艺项目和表彰奖励优秀文艺作品
日前,银川市委、市政府研究并制定出台了《银川市重点文艺项目扶持办法》《银川市获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奖项文艺作品奖励办法》。据悉,银川市设立扶持奖励专项经费,安排1500万元用于全市重点文艺项目扶持和文艺表彰奖励。
“扶持奖励的目的在于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反映银川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提升银川文化软实力和对外影响力、提高银川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原创文艺作品。”银川市委宣传部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银川市及银川市以外的各级各类单位、组织和个人创作出品或投资制作的原创文艺精品均可申报推荐扶持项目。我市重点扶持通过评审立项的文艺项目,包括:经评估有望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微电影、微视频、舞台剧、文学作品、歌曲作品的创作生产项目;代表银川参加社会公认的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文艺比赛、演出、展览项目;宣传银川、扩大对外影响力的重要文化活动项目。每年度具体资助标准、类别及数量,根据年度申报推荐情况研究确定。
与此同时,银川市对获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奖项文艺作品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更多的优秀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增强银川文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银川市对本市获得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文艺奖项实施分类奖励。对银川市在全国常设性重大文艺奖项的获奖作品,设一类奖进行奖励;对银川市在中国文联各文艺家协会举办的全国性文艺评奖中的获奖作品,设二类奖进行奖励;对银川市在自治区综合性文艺评奖中的获奖作品,设三类奖进行奖励。同时,对银川市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影视剧、专题片、纪录片、动画片,或通过主流电影院线发行放映的电影,设播出奖进行奖励;对银川市入展全国常设性重大文艺奖项、全国性文艺评奖活动的文艺作品,设入展奖进行奖励;对银川市在国家级核心期刊、报纸发表转载的文学作品、文艺理论文章,设发表奖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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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设立“贺兰山文艺奖” 系我市文艺最高奖每两年评选一届
日前,银川市委、市政府研究并正式出台《银川市“贺兰山文艺奖”评奖办法》,标志着银川市“贺兰山文艺奖”设立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据银川市委宣传部负责人介绍,“贺兰山文艺奖”是银川市委、市政府设立的银川市文艺最高奖,每两年评选一届,从而建立长期有效的市级文艺奖励机制。“贺兰山文艺奖”设“作品奖”“成就奖”“新星奖”等奖项。
“作品奖”授予银川市文学、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电影、电视剧、广播剧、民间文艺和文艺理论等各艺术门类的优秀作品。其中,文学类将设小说奖、诗歌奖、散文奖、报告文学奖、文学理论与评论奖;美术类、书法类、摄影类、民间文艺类设创作奖、艺术理论与评论奖;音乐类、舞蹈类、戏剧类、曲艺类、杂技类设创作奖、表演奖、艺术理论与评论奖;影视类设电影奖、电视剧奖、广播剧奖、专题片奖、艺术理论与评论奖。
“作品奖”的获奖作品应在届期内发表,拥有著作权的各类优秀文艺作品。作品应具有深刻的思想内容和鲜明的时代精神,在艺术形式上有所突破或创新,在银川市文艺作品中具有代表性,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
“成就奖”授予为银川市文艺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成就卓越、德艺双馨的优秀文艺家;“新星奖”授予银川市各艺术门类创作生产中涌现出的,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价值的文艺新人。
每一门类的作品各个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成就奖、新星奖每届奖励获奖者奖金1万元。评奖工作坚持弘扬时代主旋律与艺术表现多样化的统一、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既注重作品质量和个人成就,又注重社会效果与群众反响。每届文艺奖的具体奖励名额根据届期内银川市文艺创作情况和文艺事业发展实际,由银川市重点文艺项目扶持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达不到评奖标准的奖项可空缺。
据悉,贺兰山文艺奖评奖工作一般在当年的9~12月组织实施。届时,将在全市范围内发布评奖活动信息,搭建网络申报推荐平台,组织自下而上的社会推荐和专家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