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至4日清明节期间,全区对7座以下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共减免56.04万辆次小型客车通行费1120.35万元,车辆数和免费额同比分别增长19.25%、28.50%。其中高速公路减免小客车40.26万辆次通行费1005.9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2.06%、35.96%。普通公路减免15.78万辆次小客车通行费114.44万元,同比分别减少4.42%、减少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