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速十一期间禁止危化和“三超”车辆通行

29.09.2015  18:10

  银川新闻网讯 (记者 杨杨)9月29日,记者从宁夏高速交警支队了解到,因国庆期间高速公路交通流量急剧增大,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宁夏公路管理局和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2015年国庆节期间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及“三超”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记者了解到,从10月1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宁夏境内高速公路全面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和“三超”车辆通行。10月1日零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及“三超”车辆,需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交管部门提醒禁行时段内需要过境我区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及“三超”车辆驾驶员,提前规划好线路,从普通公路通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河东机场燃油补给车辆,需报就近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备案后按要求通行高速公路。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交管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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