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将开展2015年度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推荐活动

22.12.2015  15:0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通知》精神,激励广大辅导员履职尽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辅导员队伍,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推荐活动。评选的对象为全区18所普通高等学校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评选的条件要求:中共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上始终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保持一致。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具有强烈的爱心和责任心。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新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2015年在履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在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过失和事故。

具体评选要求,详见教育厅官网中发布的最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