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优质高中六成指标分配至区域内初中
3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2015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残疾人考生,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
60%招生指标分配到校
据了解,今年我区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继续实行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县(区)所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60%的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制度。由各初中学校按中考成绩和学生志愿择优推荐录取。各市、县(区)对按分配名额录取的学生应有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对城市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予以照顾,以保证每所初中学校均有一定比例的学生能够升入县(区)所在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或该县所属优质高中。
进行考试成绩等级制的县(区),所分配的名额由学校按规定等级标准择优推荐录取。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仍按“三限”政策规定执行,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招收择校生,且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10%。
同时,对于薄弱学校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的学生,要有在本初中学校有就学两年以上的经历,防止一些城市初中学校的学生为升入优质普通高中而转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侵占农村学校学生或薄弱学校学生的利益。
残疾人考生降低分数段录取
《通知》规定,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终身不变、籍随人走”的要求,并于9月底前完成新生档案建立工作。
另外,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内容考核要严谨严格、公正公平。对于廉洁与修身教育、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等有关学校考核的内容则要注重学生在学校教育的整个过程表现。对于信息技术教育考核要按有关要求提前做好与教研室的对接和硬件准备工作。并从今年起,凡是我区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残疾人考生,将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报考考生的《残疾人证》需经当地残联部门核实验证。(记者 张娟 实习生 赵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