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春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015年春节将至,各类游园活动、宗教活动(庙会)、农村宴席、年夜饭等餐饮食品安全是监管的重中之重。为加强我区“年夜饭”及大型集体聚餐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自治区民委联合出台了《大型宗教活动场所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十项规定》,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元月份区局组成两个督查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银川市、吴忠市等重点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对承担自治区“两会”的悦海宾馆等接待宾馆、媒体曝光的杭州“老码头”火锅店在银川的加盟店、北塔寺等大型宗教活动聚餐场所、横城等旅游景区餐饮单位、承办年夜饭的大中型餐饮单位等各种业态86家次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了突击检查;以节令性食品、高风险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实地查看餐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餐用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关键环节制度落实情况,及“年夜饭”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留样情况等。在现场检查工作中,督查组利用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对蔬菜、水发产品、牛羊肉、菌菇类、辣椒酱等食品原料及餐饮具134余份样品进行了快速检测,对羊肉中是否掺有鸭肉、猪肉成份,辣椒酱中是否添加苏丹红成份,水发产品中是否含甲醛等情况进行了初步筛查,没有发现可疑样品;对1家餐饮单位自制的火锅底料进行了抽样检测,未检出罂粟壳、苏丹红等非食用物质。本次专项督查对存在违规使用含铝泡打粉、食品储存生熟不分、食品原料索证不全、留样等问题的餐饮单位共下达了33份监督意见书,责令3家餐饮单位停业整改,对1家违法经营的餐饮单位进行立案处置。
目前,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承办“年夜饭”餐馆、节日大型聚餐的餐饮单位、农村宴席等开展巡查及年夜饭备案,指导和监督餐饮服务单位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确保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食品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