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全面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为了提高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水平,增强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能力,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促进食品生产行业健康发展,吴忠市市场监管系统在全市251家食品生产企业中全面开展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市局制定了《吴忠市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局、分局结合各地实际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岗位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积极氛围。 各局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确定表》印发给食品生产企业,组织召开动员会,宣传相关政策和开展风险分级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让食品生产企业详细了解风险分级、评价办法、程序等内容,增强企业的参与意识,同时要求企业按照《指导意见》开展自查工作,为全面落实风险分级监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措施,认真开展风险等级评定。 各局按照“依法行政、风险分析、预防为主、统筹规划、科学高效、公平公正、动态监管”的原则,从企业生产食品风险、生产控制水平、质量安全信用记录三个方面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综合评定。首先以主要食品原料属性、食品配方复杂程度、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等8个要素计算出企业生产食品风险分值,将风险等级确定了低、较低、中等、高四个等级;其次由执法人员进入每家企业,严格按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确定表》逐户对企业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原辅料控制情况、产品检验能力、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环境条件控制等6个评价要素91项内容进行现场评价打分,综合确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最后根据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违法违规查处、消费者投诉举报等日常信用记录情况,上调或下调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等级,从而最终确定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等级。
四是注重结果运用,实施科学监管。 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评定工作,目前全市确定低风险等级生产企业81家,较低风险等级103家,中等风险12家,高风险25家。各局按照最终确定的等级分别按照每年1次、每半年1次、每季度1次、每2月1次的频次实施监管。另有30家新开办或长期停产、半停产企业不符合评定条件,暂未评定,将对其加强日常监管,及时记录信息,为下一步确定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