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6个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

06.07.2017  09:24

              6月29日,国家艺术基金2017年度资助项目立项名单公示,我区共有六个申报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资助资金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宁夏演艺集团歌舞剧院申报的音乐剧《六盘红云》、交响乐《家乡的花儿》、银川艺术剧院有限公司申报的杂技剧《岩石上的太阳》获得国家艺术基金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青铜峡文化演艺有限公司申报的小戏曲《过草地》获得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宁夏演艺集团京剧院申报的京剧《庄妃》《白蛇传》巡演获得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银川艺术剧院有限公司的高亮获得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适用于除文学创作、影视艺术、广播艺术之外的所有艺术种类,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艺术人才培养等方面。(来源:自治区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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