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取消7项教育类行政审批事项

07.04.2016  16:26

  自治区教育厅5日发布通知,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港澳台本科在读学生转读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的审批等7项教育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

  据了解,国务院决定已经取消的7项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包括:高等学校境外办学实施专科教育或者非学历高等教育审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审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省域范围内跨地区举办中小学校际体育竞赛审批、教育网站和网校审批、港澳台本科在读学生转读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的审批、教育部实施的高等学校设置尚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审批。

  自治区教育厅将加强对相关配套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规章与文件中与国务院取消审批决定不一致的内容,进行研究修订或者宣布废止。修订后的规章与文件或者宣布废止的清理结果将向社会公开发布。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本单位关于取消教育网站和网校审批的后续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对教育网站和网校的设立,由相关学校、公民个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自主决定。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该取消审批事项负有后续监管职责,要研究和明确实施监管的有效措施和方式方法,通过探索实施告知承诺、随机抽查、加强行政执法等途径,加强对相关主体的监督检查,维护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