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五项措施强化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

06.11.2015  11:53

  财政投资评审作为财政预算和工程结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部门工程项目结算审核的专业机构,主要工作负责对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算审核工作。今年以来,评审中心为了更好开展财政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加强对委托中介机构的管理,努力提高评审报告的质量,解决工程项目结算评审时间周期较长的突出矛盾。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并实施了《银川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评审操作规程》和《银川市财政投资委托评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委托评审工作时限。 为加快评审工作,缩短评审工作周期,今年以来,评审中心严格按照《财政投资委托评审管理办法》的条款,对委托的每一个项目实行限时完成制度,对无故推延和不按规定期限完成评审工作的中介机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之一,制度的制定对缩短评审时间起到一定作用。 三是规范工程咨询公司运行制度。 由于近几年政府投资项目逐年增加,为解决工程项目积压和审核周期较长现象。年初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全市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标选择,15家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中标。使今年的工程结算评审工作时间有明显缩短,报告质量也有明显的提高。 四是严格执行项目评审专人负责制。 为公平、公正保证质量完成每个工程项目评审工作,评审中心制定项目专人负责制,对每个项目从资料报送、现场实地丈量、数据的核对、报告的出具实行全过程专人负责。其目的是起到对中介机构的评审期间的监督、管理作用,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意见能及时解决,保证了工程项目评审期限及结果的质量。 五是严把预算超概算现象发生。 为效遏制建设项目高估冒算、严重超概算情况的发生,从2014年1月1日起,要求严格执行银川市发改委投资概算批复,凡报送的工程投资预算超概算批复10%以上的项目,评审中心不接受该工程项目评审工作,逐步规范了工程施工中签证的手续,使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地发挥。 

  由于评审工作制度的不断完善,工程项目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不断地完善,同时实行项目专人全过程负责和复核。截止2015年10月底,评审中心共完成工程结算评审项目316项,送审金额49.4亿元,审定金额44.04亿元,审减节约资金5.36亿元(其中审核中心复核审减1956.6万元),综合审减率10.85%。从审核项目的送审金额和审减节约金额上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8.26%和20.54%。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效率较以前年度有了明显提高,这是评审中心成立以来完成项目和金额最多的一年,大大地缓解了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时间周期过长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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