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四步骤集中整治河道及涉河企业
本站9月10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河道管理秩序,规范河道和临河行为,保障河道行洪和度汛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县分四个步骤对全县7条河道及临河土地取砂和建厂、河道排污进行综合整治。
一是大力宣传 。2016年4月8日和5月10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分别向县防指各成员单位、涉河各企业、各采砂户印发《关于在全县河道开展采砂整治和清除障碍物的通告》和《关于强行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障碍物的决定》(隆汛发〔2016〕2号),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要求河道设障者自行清除障碍物。8月9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对全县河道及临河土地取砂建厂排污行为集中清理整治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了整治重点及内容,限定了整治时限,并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转发和张贴到各管理区、各村、各采砂场,开展了广泛宣传。
二是自查自纠 。从8月8日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河道及临河土地非法采砂建厂破坏河道及临河土地的,均由开采建厂者在一周内予以平整恢复,限期内未恢复者,由水务局、国土局组织恢复,恢复费用由开采建厂者承担。通知各砂场业主按要求做好拆除动力设备、清整河道等工作,在各非法采砂、洗砂场,拆除收缴电机7台、皮带运输钢架6处,在河道禁采区设立警示标识牌。
三是依法整治 。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任组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公安、水务、国土、农牧、环保、交通、电力等13家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整治工作。8月31日至9月6日,对整治不彻底的10处采砂、洗砂场好和涉河企业按要求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每天动用挖掘机4辆、装载机8辆、汽车6辆,清除了所有砂场尾堆、河道尾堆,拆除供电设施,恢复河道。
四是健全机制 。集中整治行动后,将进一步加大河道整治和日常管护力度,以正常性水环境执法、河道专项执法为有效抓手,积极开展水环境执法工作,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严惩乱排乱倒、乱占乱建、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加强对沿河排污口、向河道倾倒建筑泥浆、建筑垃圾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整治,并建立健全河道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严防非法采砂反弹。(隆德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