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现代粮食流通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隆德县需建立应急成品粮油储备165吨,其中:面粉120吨(特一粉)、大米30吨(标一米),食用油15吨。2011年至2014年由隆德县粮油购销公司承担。为了适应新常态,县人民政府第42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采用购买社会服务方式由2-3家“放心粮油店”完成县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事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以询价方式在申报的5家“放心粮油店”中选聘。为了确保公开、公正、公平,设计了询评打分表,从资质、服务质量、卫生、仓储能力等20项指标赋分,询评工作由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和计生局、粮食局抽调人员组成,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组成监督小组。询评工作采取现场询评打分,“放心粮油店”法人签字认可,按照询评分数由高到底选聘了3家“放心粮油店”承担县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任务。县粮食局同3家“放心粮油店”签订了承储合同,县财政支付相应的保管、轮换费用。标志着隆德县县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顺利与市场接轨,实现了储备到位、轮换及时、自主经营、随时调用、市场调节的良性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