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凯院长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动员会上强调

05.08.2016  20:35

  本网讯(马 荣)8月3日下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动员大会,此举标志着宁夏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在全区三级法院全面启动。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彦凯强调,全区法院要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明确目标重点,强化责任担当,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改革效果明显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宁夏作为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在法院系统吴忠中院、青铜峡市法院、盐池县法院率先开展了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多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稳妥推进,三家试点法院的人员配比更加科学,法官年龄结构更加合理,法院办案组织结构得到优化,审判绩效进一步提升,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也积累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三家试点法院首批85名法官入额后,组建了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团队。2015年,85名入额法官办案总数9818件,人年均办案116件,比2014年一线法官人年均办案84件上升了38%。

  李彦凯院长指出,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的焦点所在,也是全区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全区各级法院要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问责和免责相结合,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正确处理放权和监督的关系,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等,用足用好法官员额改革政策,做好领导干部入额和办案工作,切实组织好法官遴选工作,建立健全员额动态管理和推出机制,真正把最优秀的审判专业人员充实到一线直接办案,避免“能办案的选不上、选上的不办案或办不了案”现象。积极推动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加大对基层和办案一线法官的倾斜力度,确保基层一线办案人员尤其是办案数量多、质量高的人员成为最大受益者。抓紧完善确保法律统一适用工作机制、法官业绩评价制度、法官惩戒制度等配套制度,充分发挥司法改革后审判管理的职能作用,将业绩评价作为法官任职、等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并实现业绩评价与员额退出机制、惩戒机制、激励机制的有效衔接,把违法审判责任追究落到实处。积极配合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做好法院工作。统筹兼顾,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审执分离改革、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和审判辅助人员制度改革等,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李彦凯院长要求,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以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首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以确保改革实效为目的,积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抓好具体实施细则制定;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邹碧华、孟宪来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从严管理队伍,严格遵守纪律,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以抓好宣传引导为带动,以改革为动力,既要全力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又要抓好执法办案工作,促进审判工作全面发展,确保司法改革和审判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动员大会以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全区三级法院2000余名干警在高院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动员大会还传达了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自治区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基本精神,宣读了《全区法院首批入额法官遴选工作指导意见》和《全区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